《营商环境报告》通过一组指标衡量担保交易中借方和贷方的合法权利,通过另一组指标衡量信贷信息的上报。第一组描述担保和破产法中是否有某些特征使贷款更加便利。第二组衡量通过征信服务如信贷社和信贷登记处所提供的信贷信息的覆盖面、范围和开放程度。经济体获得信贷便利度排名由它们分数的排序决定。这些分数是合法权利指数和信贷信息深度指数的总和。
借方和贷方的合法权利
有关借方和贷方的合法权利的数据是通过对金融律师的一项问卷调查收集的,并通过分析法律和法规以及有关担保和破产法的公共信息源加以验证。通过与调查对象几次后续沟通,也通过联系第三方以及咨询公共信息源,对调查收到的回应进行验证。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或者在所有经济体内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数据得以确认。
合法权利力度指数
合法权利力度指数衡量担保和破产法保护借方和贷方权利并借此为借贷提供便利的程度。首先评估各经济体是否存在一个单一的担保交易制度。然后采用2个案例情景,案例A 和案例B,来确定如何依法建立、公开和执行非占有担保权益。特别强调的是抵押登记机构如何工作(如担保权登记是可能的)。案例情景涉及到一个担保借方,即ABC公司;和一个担保贷方,即BizBank银行。
在某些经济体的有关担保交易的法律框架下,只有案例A或者案例B的情景适用(而不是两个都适用)。这两个案例调查的都是有关使用动产担保的同一组法律法规。
这里对担保借方(ABC公司)和贷方(BizBank银行)进行了几个假设:
- ABC是一家国内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法律对等组织)。
- ABC 公司最多有50名员工。
- ABC公司的总部及唯一运营基地设在经济体最大的商业城市。对于11个经济体也收集了第二大商业城市的数据。
- ABC公司和BizBank银行都是100%的国内企业。
两个案例情景也存在假设。在案例A的情景中,作为贷款担保,ABC公司给予BizBank银行某动产作为非占有担保权益,比如它的机械或者它的库存。ABC公司想同时保持对担保品的占有权和所有权。有些经济体的法律不允许动产非占有担保权益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ABC公司和BizBank银行就使用一种受托权益转让安排(或者与非占有担保权益相类似的一种替代)。
在案例B的情景中,ABC公司给予BizBank银行一种业务担保、企业担保、浮动担保或者任何担保,能让BizBank银行对ABC公司的组合动产(或者尽可能多的ABC公司的动产)拥有担保权益。ABC公司则保持对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
合法权利指数只在它的第一个组成部分考虑其它与动产担保权益享有同等效用的做法(例如融资租赁或所有权保留销售),以评估经济体对担保交易的法律框架的整合或统一的程度。
合法权利力度指数包括与担保法里的合法权利有关的10个方面和破产法里的2个方面。法律的以下每条特点得分都是1:
- 经济体有整合或统一的担保交易法律框架,延伸到4个功能等同于动产担保权益的权益的创设,公示及执行:所有权信托转让; 融资租赁;应收款的分配或转让;保留所有权的销售。
- 法律允许企业转让单一类别动产的非占有担保权益(比如应收帐款、有形动产和库存),而不要求对担保物进行具体描述。
- 法律允许企业转让所有动产的非占有担保权益,而不要求对担保物进行具体描述。
- 担保权益可以延伸到将来和以后获得的资产,并可自动延伸到原始资产产生的产品、收益和替代品。
- 各种债务和付款义务在双方之间都能得到担保,而且担保协议和登记文件中允许对该债务和付款义务进行一般性描述。
- 有一个正常运营的动产抵押权登记处或登记机构,具备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皆可用;该登记处地理位置统一,并有一个以担保债务人姓名为索引的电子资料库。
- 抵押登记机构以通知为基础——登记机构只注册担保物权的存在(而非具体文件),并且不对交易进行法律审查。登记机构也公布功能等同于担保权益的权益。
- 抵押登记机构具有现代化特征,例如允许有担保债权人(或其代表)在线注册、搜询、修正及上网取消担保权益。
- 当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之外拖欠付款时,有担保债权人首先得到赔付(比如,在税款和雇员要求之前)。
- 当企业被清算时,有担保债权人首先得到赔付(比如,在税款和雇员要求之前)。
- 当债务人进入由法院监督的重组程序时,有担保的债权人受自动冻结的限制,但法律条款保护有担保的债权人的权益,规定有担保的债权人在特定依据下可免于自动冻结(比如动产没有被用于持续经营企业的重组或销售,或者存在损失动产的危险)以及自动冻结的期限。
- 法律允许双方在担保协议中同意贷方庭外执行其担保权益。法律允许公共和私人拍卖资产,也允许担保的债权人用资产抵债。
这个指数范围从0到12,得分越高说明担保和破产法制定得越利于信贷的获得。
改革
合法权利力度指数每年跟踪着有关担保交易以及破产体系的任何变化。根据对数据的影响,某些变化被归类为改革,并列入报告营商改革摘要2018/19部分,以确认重大变化的实施。要使担保交易法全面实施并被《营商环境报告》视为一项改革,一个可登记动产担保权益的抵押登记处必须被建立。改革分为两类:那些提高营商便利度的改变和让营商变得更困难的改变。合法权利力度指标使用两个标准来识别改革。
改革将包括所有法律和法规上可影响到一个经济体有关担保交易法律框架的存在的得分的变化,此框架规范着有关非占有者的担保权益(或其功能对等)的建立,公示及执行。每一年,全新的法律以及修订将被评估,为研究它们是否方便中小企业获得信贷,以及是否允许这些企业在选择抵押资产上拥有最大的灵活性。指引,示范规则,原则,建议和判例法被排除在外。
影响合法权利力度指数的改革包括全新或被修正的担保交易法,破产法,民法,以及任何抵押登记的特点的建立或现代化。例如,引入一项有关抵押登记的法律,而同时也建立起抵押登记系统(拥有着地理集中的位置,统一所有类型的可移动资产以及可通过债务人名称而搜索到的法人及非法人实体),这代表着1分的增长,也因此将被报告认可为改革。
信贷信息
信贷信息通报的数据是通过2个阶段建立起来的。首先,对负责监督银行业的机构和公共信息源进行调研,以核实征信服务提供商,如信贷社或者信贷登记处,的存在。第二,在适用的情况下,就征信服务提供商的结构、法律和相关规则的详细调查由该机构自己进行。通过与被调查的征信服务提供商几次后续沟通,也通过联系第三方以及咨询公共信息源,对调查收到的回应进行验证。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或者在实地调查,调查数据得以确认。
信贷信息深度指数
信贷信息深度指数衡量那些影响信贷信息覆盖面、范围和开放程度的规则和做法,不论这些信息是由公共信贷机构还是由信用登记处提供的。
信贷社或信用登记处(或两者一起)的以下8个方面,每个方面的得分都是1:
- 关于公司的和关于个人的数据都发布。
- 正面的信贷信息(比如,原贷款额,未偿贷款的数量和准时还款的情况)和负面的信贷信息(比如,拖欠还款和欠款发生的数量和欠款额)都发布。
- 除了来自金融机构的数据,来自零售商和公用事业公司的数据也发布。
- 发布至少2年的历史数据。欠款一旦还清就抹去相关信息或者在欠款还清超过10年后仍然发布负面信贷信息的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这个组成部分上得分为0。
- 发布在人均收入1%以下的贷款额数据。
- 根据法律,借方有权利获取它们在经济体内的最大的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的数据。收取借款人1%以上人均收入费用以检查数据的信贷社和信贷登记处在这个组成部分上得分为0。
-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在线访问信用信息(例如网上平台、系统到系统的连接,或二者都有)。
- 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信用分数作为一项增值服务,帮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
此指数范围从0到8,数值越高说明可以获得的信贷信息越多,不论这些信息是从信贷社还是从信用登记处获得的,这有助于贷款决策。如果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不营业或者覆盖少于5%的成人人口,那么信贷信息深度指数的得分为0。
比如在立陶宛,信贷社和信贷登记处都在营业,且覆盖率超过了成年人口的5%。两家机构都是既发布企业信息也发布个人信息(得分为1)。尽管信贷登记处不发布按时还款的数据,但是信贷社既发布正面信贷信息又发布负面信贷信息(得分为1)。尽管信贷登记处不发布来自零售商或公用事业的数据,但是信贷社发布这些数据(得分为1)。两家都发布至少2年的历史数据(得分为1)。两家都发布低于人均国民收入1%的贷款数据(得分为1)。借款人有权利每年一次免费在这两个机构获取他们的数据(得分为1)。两家都向数据用户提供在线平台访问数据库(1分)。虽然信贷登记处不提供信用评分,但是信贷社提供(1分)。将各指标相加得出立陶宛的总得分是8。
信贷社覆盖面
信贷社覆盖面报告了截至2019年1月1日在其数据库中个人和公司的数量,并附有他们最近5年的借贷历史信息,以及在过去五年没有借贷历史但是出借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间向借贷社询求过信贷纪录报告的个人和公司的数量。数量用占成年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成人指的是到2018年,年龄在15至64岁之间的人)。信贷社的定义是:管理金融系统中贷方(个人或公司)信贷信息数据库并促进贷方的信贷信息交流的私营企业或非盈利机构。。(很多信贷社在实践中支持银行业和总体金融监管的活动,尽管这不是它们的主要目标)不直接帮助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息交流的信用调查局不考虑在内。如果没有信贷社营业,这一项的覆盖值为0.0%。
信贷登记处的覆盖面
信贷登记处覆盖面指标体现了截至2019年1月1日在信贷登记处登记的个人和公司的数量,并附有他们最近5年的借贷历史信息,以及在过去五年没有借贷历史但是出借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间向借贷登记处询求过信贷纪录报告的个人和公司的数量。数量用占成年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成人指的是到2018年年龄在15至64岁之间的人)。信贷登记处的定义是:由公共部门,通常是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当局,管理的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收集金融系统内借方(个人或公司)的信贷信息,并促进银行间以及受监管的金融机构间的信贷信息交流(数据库的主要目的是协助银行监管)。如果没有信贷登记处营业,这一项的覆盖值为0.0%。
改革
信贷信息深度指数追踪每年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的信贷信息的覆盖率,范围和可访问性的变化。根据对数据的影响,某些变化被归类为改革,并列入报告营商改革摘要2018/19部分,以确认重大变化的实施。改革分为两类:那些提高营商便利度的改变和让营商变得更困难的改变。信贷信息深度指标使用三个标准来识别改革。
首先,任何可影响经济体在信贷信息得分的法律,法规或惯例的变化被列为改革。例如,发布正面以及负面的信贷信息的措施,发布公用事业或零售商的信贷信息,或引入信用评分作为增值服务都属于改革变化。任何使经济体在本指数的八个特征内得分上升的变化将被认为改革。一些改革也可能同时影响着两个或更多的特征。例如,引入一个可覆盖5%成年人口的,提供供企业与个人的相关信息的信贷社,也提供正面以及负面的信贷信息以及在线调查的服务。这代表指标得分会提升3分。对比之下,若引入能保证借款人可以在最大的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访问其数据的法律,这代表指标得分只会提升1分.
第二,若有变化使得最大信贷社或信贷登记处的覆盖率超过成年人口5%,该变化也可能被认为改革。根据获得信贷的方法论,如果信贷社不在运行或覆盖率不到成年人口的5%,信贷信息深度指数将会得到0分。改革的影响将取决于经济体信贷报告系统的特性,因为这与指数的八大特征有关。虽然扩大覆盖率未达到成年人口的5%不属于改革,但其影响仍然会被反映在最新的统计数据上。
第三,偶尔信贷信息指数会认可一些对当前数据无影响的法律变化为改革。此选项通常保留给重大的立法变化,例如引进允许征信机构经营的法律或着保护个人数据的法律。
每个经济体获得信贷监管的详细数据刊登在http://www.doingbusiness.org。数据计算方法的设计者是Djankov、McLiesh和Shleifer(2007),本文经过略微修改而采用。